第四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和水质监测,支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牧区延伸。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