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禁止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直接向雨水排放系统、河道等外环境排放污水。餐饮业经营者应当设置隔油设施或者其他油污废水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