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应当达标排放。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禁止稀释排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