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应当协助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做好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国外朝觐工作。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朝觐活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