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引导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人才、场所等方面支持建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实现资源开放共享、有效整合、合理利用,为科技研究开发、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