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