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十九条有效倡导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使用人在不影响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