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大中型垃圾中转站、废弃物处置场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