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深圳市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不能满足自然岸线占补平衡要求的建设项目用海申请不予批准。

加强海岸线整治修复,提升自然岸线保有率。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