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