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执行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