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夜景照明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