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政府监管职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