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