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二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登录第十三条有效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每年进行年审、注册。律师申请年审、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年审、注册申请书;(二)居民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三)年度工作总结;(四)纳税凭证和缴交年审费、注册费、会员费的凭据;(五)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补交,否则不予年审、注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