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第七条有效口岸、检查站有关单位使用非查验现场的物业,使用单位应当负责管理、维护和缴交水电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