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抢救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批评教育,并责令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