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设计单位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当在设计中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