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三章 建设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有效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设计单位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当在设计中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