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监理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事项,注册监理工程师事先未申明又不按时实施的,视为其予以认可。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