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与国家创新体系相衔接,争取国家创新资源,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企业梯队,优化创新生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