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融资促进第四十九条有效主管部门应当与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增加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服务、完善授信制度。对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金融创新奖励资金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