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四十一条有效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的,可以由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