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新推动第三十一条有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转移或者推广机制,向中小企业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政府重点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应当按照开发合同的约定进行推广或者利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