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业扶持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社会资金与创业项目的合作平台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