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广告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查验有关证明,审查广告内容,不得以制作、刊播、张贴或者其他方式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广告服务。行政管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