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第二十条有效水资源应当得到充分利用。实行循环用水和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和扶持中水回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