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特区人才的招聘、应聘、租赁、转让、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人才市场的行政管理活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