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依法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披露,并可以通过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实施技术转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