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

有效

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