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第六十九条有效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创新型产业用地或者用房,应当主要以租赁的方式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用地用房的实际需求。租赁期满且项目发展符合产业导向目录的企业,可以续租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土地或者购买创新型产业用房。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