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五条有效培育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营造开放包容、合作协同、崇尚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