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促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