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体制与政府行为规范/第二节 政府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有效市税务、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可以对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检验等事项实行信誉免检。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