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体制与政府行为规范/第一节 管理体制第四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高新区领导机构和高新区管理机构,管理高新区的相关事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