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港口建设第二十条已废止港口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港务管理部门应当协助工程竣工验收部门依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