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独立履行查缉走私的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