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问题,制止违法建筑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