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参与管理的意识。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