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职责,支持义乌试验区的各项工作。支持税务、边检、金融监管、海关、邮政管理等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有关义乌试验区的政策措施,为义乌试验区改革创新提供保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