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义乌试验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功能空间,科学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