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条有效义乌试验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功能空间,科学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