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义乌试验区应当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高端法律专业人才在义乌试验区依法开展法律服务。

义乌试验区应当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纠纷仲裁的国际化程度,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