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楠溪江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充分体现楠溪江流域文化特色。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