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市场条例/第三章 旅游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采取暂停经营活动或者调整经营活动内容等措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