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市场条例/第二章 市场经营第十七条有效旅游购物场所应当依法向旅游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