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市场条例/第二章 市场经营第十一条有效旅行社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经营范围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等旅游活动。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并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