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三海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