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处理医疗废物。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的相关处置规定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