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泸沽湖最高运行水位为2691.8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最低运行水位为2691.00米。泸沽湖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标准保护。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