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与丽江市行政区域内泸沽湖保护和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