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泸沽湖的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